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武装部、就业指导中心)是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统筹学生教育管理、国防教育与兵役工作、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的综合职能部门,主要任务是: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评奖评优、资助育人、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队伍建设、国防教育与征兵、就业指导与市场拓展等工作,构建全周期、全方位学生成长服务体系,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与高质量就业,服务学校人才培养中心工作。
一、学生教育管理科(科长:陈浩)
1.负责(全校本科)学生日常教育管理(与行为规范)、思想政治教育和稳定安全工作;
2.负责学风建设、学生违纪行为的教育和处理工作;
3.负责开学报到、放假离校及新生入学教育、军训和毕业生教育等相关工作;
4.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优表彰及校内奖学金的评定发放工作;
5.负责国防教育、军事课教学等相关工作;
6.负责学生证、校徽等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生资助中心(主任:刘颖)
1.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2.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管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缓的申请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
3.负责国家奖助学金、社会类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等评定、审核和发放工作,做好受助学生的诚信、感恩、励志教育及学生助后管理工作;
4.负责学生勤工助学的组织、管理、考核等工作;
5.负责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资助等工作;
6.负责学生校方责任险等相关学生保险业务;
7.负责本部门资产管理工作(不含公寓管理中心、团委);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副主任:徐露雯)
1.负责制定和完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宣传工作;
3.负责全校学生的心理咨询与团体辅导工作(包含兼职心理咨询工作人员选拔和管理工作);
4.负责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测评和心理健康档案的建设工作;
5.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识别、干预及转介工作;
6.负责做好辅导员、班主任等学工队伍建设与发展工作;
7.负责各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站的指导工作;
8.负责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领域的科学研究;
9.负责指导全校大学生朋辈心理帮扶工作;
10.负责本中心的软硬件建设及专项经费的日常管理和使用;
11.负责与其他高校、专业心理机构、行业组织等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交流与合作。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公寓管理中心(副主任:李胜利、胡述延)
1.负责制订和完善学生公寓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制定和落实学生公寓安全责任制,做好公寓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相关工作;
3.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定期进行公寓内务卫生检查和评比;
4.负责安排、调整全校学生住宿;
5.负责公寓文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6.负责监督检查物业公司对学生公寓内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完成情况,及公共设施的日常管理和报修情况,及时受理相关投诉;
7.负责公寓文件管理和资料归档工作;
8.负责公寓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9.负责辅导员值班室建设与日常管理运行工作;
10.负责教师临时休息公寓的建设与日常管理运行;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就业指导服务科(科长:禄研华)
1.贯彻落实国家及陕西省就业工作方针政策,制定学校就业工作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学校就业政策宣传、解读与引导工作。
3.制定并组织实施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各项就业任务落实。
4.组织开展书记校长访企拓岗专项行动,积极拓展优质岗位资源。
5.搭建线上线下招聘平台,组织校园招聘活动,促进毕业生高质量充分就业。
6.开展大学生就业指导与职业生涯规划教育,提升学生就业能力与职业素养。
7.组织开展毕业生就业需求调研、就业质量跟踪与反馈评价工作。
8.负责毕业生就业材料审核、就业数据统计、上报、核查及档案转递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