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学工部(学生工作处)是学校党委、行政领导下主管学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服务工作,现有部长(处长)1人,副部长(副处长)2人,科级干部5人,全体教职工15人。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下设科级机构 4个:学生教育管理科、学生资助中心、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公寓管理中心。
一、学生教育管理科(科长:陈浩)
1.负责学生日常教育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和稳定安全工作;
2.负责学风建设、学生违纪行为的教育和处理工作;
3.负责开学报到、放假离校及新生入学教育、军训和毕业生教育等相关工作;
4.负责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评优表彰及校内奖学金的评定发放工作;
5.负责国防教育、军事课教学等相关工作;
6.负责学生证、校徽等日常管理工作;
7.负责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联系学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生资助中心(主任:刘颖)
1.负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2.负责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管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缓的申请和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工作;
3.负责国家奖助学金、社会奖助学金、特殊困难补助金、冬寒补助、生活补助等的评定、审核和发放工作,做好受助学生的诚信、感恩、励志教育及学生助后管理工作;
4.负责学生勤工助学的组织、管理、考核等工作;
5.负责大学生应征入伍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资助等工作;
6.负责学生校方责任险等相关学生保险业务;
7.负责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不含公寓管理中心、团委)资产管理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副主任:徐露雯)
1.负责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与宣传、心理咨询与团体辅导工作;
2.负责全校学生的心理健康测评和心理健康档案的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校大学生朋辈心理帮扶工作;
3.负责做好辅导员、班主任、学业导师队伍建设工作;
4.负责心理咨询工作队伍及兼职心理咨询工作人员的选拔和管理工作;
5.负责各二级学院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导工作;
6. 负责本中心的软硬件建设、资产管理及专项经费的日常管理和使用;
7.负责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综合事务协调、服务保障等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公寓管理中心(副主任:李胜利、胡述延)
1.负责制订和完善学生公寓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公寓文件管理和资料归档工作。
2.做好公寓安全保卫、防火防盗等安全工作;
3.负责学生公寓的管理和服务,安排、调整全校学生住宿,定期进行公寓内务卫生检查和评比,开展“文明宿舍”“最美宿舍”等评比活动;
4.负责监督检查物业公司对学生公寓内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完成情况,及公共设施的日常管理和报修情况,及时受理相关投诉;
5.负责公寓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
6.负责公寓文化建设和信息化建设;
7.负责辅导员值班室建设与日常管理运行工作,以及教师临时休息公寓的建设与日常管理运行;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