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使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及时发放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2023-2024学年度我校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发放办法
1.各二级学院要做好资金发放前学生资格的核对工作,将本学期退学、休学、参军入伍等信息核对名单于3月29日(周五)之前报送到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2.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发放春季国家助学金的有关通知精神,学生处将审核后的国家助学金学生名单报送财务处,财务处核算后,及时将助学金打入受助学生银行卡。
3.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学生在学习、生活方面的困难。各学院要积极教育和引导学生正确使用助学金,杜绝铺张浪费。
学生工作处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