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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扩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8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相关文件通知,对我校2024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进行扩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面学生范围

1.2023-2024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库内学生;

2.凡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得享受。

二、发放标准

1.特别困难学生发放标准为1900/人;

2.一般贫困学生发放标准为1400/人。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规定,认真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要确保资助资金分配给需帮助的经济困难学生,严禁“轮流坐庄”、严禁搞“一刀切”。同时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大对国家助学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好学生思想引导工作。

2.各学院要积极教育和引导学生正确使用国家助学金,杜绝铺张浪费,坚决反对请吃请喝、胡乱花费等现象,一经发现,学校将及时追回发放资金。

3.请各学院于524日(周五)前将2024年春季国家助学金扩面学生信息(附件1),纸质版主管学生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报送学生资助中心,电子表格直接发给学生资助中心刘老师。

四、名额分配

2024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扩面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名称

特困名额

一般贫困名额

合计

文学与传播学院

1

20

21

数学与统计学院

1

15

16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1

18

19

化学与化工学院

1

17

18

外国语学院

1

13

14

地理与环境学院

0

8

8

历史文化学院

0

5

5

马克思主义学院

0

6

6

计算机学院

0

11

11

体育学院

0

9

9

音乐学院

1

16

17

美术学院

1

15

16

于右任书法学院

0

7

7

教育科学学院

1

21

22

经济与管理学院

1

18

19

设计学院

1

19

20

秦都书院

0

17

17


学生工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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