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事务中心 <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切实做好我校生源地信用贷款本息回收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宣传教育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学习并领会《陕西省教育厅学生资助事务中心 <关于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学生诚信意识,多措并举地开展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帮助贷款学生和家长方便快捷地了解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流程、还款方法及未按时还款产生的危害等,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及时履行助学贷款的还款义务。
二、工作安排
(一)还款方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全部采用电子化方式回收,通过支付宝、POS机等方式进行还款。
(二)时间安排。4月18日前须联系到每一个逾期还款学生(附件2),告知其逾期情况。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管理,完善本息回收工作机制。要建立本学院毕业生贷款本息催收机制,扎实开展逾期还款毕业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确保逾期还款毕业生诚实守信、按时履约。
(二)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参考附件1,包含本学院助学贷款本息回收情况),和逾期学生情况明细表于2025年4月18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附件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总结模板
附件2:逾期未还款学生信息(截止时间2025年3月6日)
附件3:逾期学生情况明细表
学生工作处
2025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