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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9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2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把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2年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陕教办〔2022〕13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2022年资助育人工作作以下安排:

一、高度重视,健全机制

立德树人是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也是资助工作的根本任务。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构建资助育人机制,强化资助育人工作中的人文关怀。通过加强对受资助学生的爱国、励志、感恩、诚信和社会责任感教育,着力培养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创新形式,全面开展

(一)开展诚信教育活动(5月- 9月)

1.学生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活动时间:5月-6月)

要通过图片展、征文比赛、演讲比赛、评选诚信自强之星等寓教于乐的方式,开展征信知识、金融知识普及教育。要积极发动全社会资源,邀请电信、金融、法律、公安等方面的专家,开展面向学生的专题讲座,普及预防金融诈骗、电信诈骗和违法高利贷等方面的知识,切实提高学生的诚信意识和金融安全防范意识。

2.国家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活动时间: 6月-8月)

要综合利用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抓住在校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毕业生办理毕业确认和还款手续等关键时间节点,对广大学生进行诚信及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广泛宣传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国家资助政策。

3.契约精神宣传教育活动(9月-12月)

要利用统计学生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回执信息的机会,全面摸排贷款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为下一学年的贫困生认定做好准备工作。同时对办理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进行诚信教育,树立和增强学生的契约精神。

要紧抓每年12月20日这个时间节点,制作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宣传版、印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页,通过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告知贷款学生还款信息、还款方式、还款时间等相关信息,增强学生还款意识和契约精神。

(二) 开展爱国感恩励志教育活动(全年)

要将资助工作与育人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一是在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发放环节中,充分发挥奖学金的导向作用,培养学生争先创优的奋斗精神,并通过爱国教育、“学生资助宣传大使”、典型宣传表彰会、励志典型报告会等形式,大力传播正能量,引导全体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涵养奋斗品行,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二是在国家助学金申请发放环节,深入开展感恩教育和励志教育,培养学生对党和国家的感激之情、感恩之心,激发学生自立自强、勤奋创新,教育学生自觉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三是在勤工助学、劳动周活动开展环节,以能力提升为关键,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培养学生的劳动意识和自强精神。

(三)开展社会责任感教育活动(全年)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资助育人工作暂行办法》(咸师院发〔2017〕6号)文件内容,受助学生每年参加义务劳动时间不能少于20小时,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不能低于2次。各二级学院要通过宣传栏、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形式,鼓励受助学生积极参加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敬老院孤儿院慰问演出等志愿服务和公益活动,教育受助学生树立社会责任感,感恩回馈、勇于担当。

三、总结经验,宣传典型

(一) 报送资助育人工作报告

要将实践中的好做法进行梳理总结,打造各具特色的资助育人品牌和项目,于6月9日(星期四)前将开展诚信教育活动资助育人工作报告(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交至学生资助中心。报告应包括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爱国感恩励志教育活动、社会责任感教育活动三方面内容,写明活动时间、参加人次、活动形式、活动内容、经验做法及取得成效,要求语言简洁、突出亮点,图文并茂,字数不少于3000字。如有图片、视频等材料,可一并报送。

(二)报送学生典型事迹材料

要深入挖掘本学院获奖受助学生(含退役士兵学生)在爱国、诚信、感恩、励志、社会责任感等方面的典型事迹,形成书面材料或短视频,于6月10日(星期五)前材料送至学生资助中心。书面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以第三人称叙述,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和先进事迹。个人简介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政治面貌、学院班级、获得的资助项目和主要奖项等内容,先进事迹可从专业学习、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校园文化建设等方面提炼,要求事迹真实典型、有较强的示范作用。短视频时长不限,FLV格式,大小控制在100M 以内。学生应在视频开头简要介绍姓名、政治面貌、学院班级、获得的资助项目后,重点介绍自身先进事迹。每学院限报2份典型事迹材料。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安排

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学生资助宣传教育作,充分认识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不断提高国家资助政策的知晓率,牢固树立“立德树人”的理念,把关心和教育学生作为贯穿资助工作的主线,做到物质上帮助学生、思想上引导学生、精神上鼓励学生、学业上提升学生、能力上锻炼学生,培养受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详细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资助宣传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助推学生成长成才。

(二)认真总结,不断完善

在开展资助宣传教育工作活动过程中注意收集、保存相关图片、影像和文字资料,及时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按时上报活动总结材料。为树立典型,弘扬先进,调动全校资助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巩固我校学生资助育人成果,学生工作处将组织专家对各二级学院资助育人工作、主管资助辅导员工作、学生典型事迹材料等资助育人相关活动进行评优,具体见通知。

学生工作处

2022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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