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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吉如助困助学金” 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0-11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经与吉如助困基金会积极联系,吉如助困基金会继续在我校捐资设立“吉如助困助学金”,旨在奖励和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立志成才、回报社会。现就我校2022-2023学年“吉如助困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遵守社会公德,品行优良;

2.自觉遵守国家法纪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热爱社会公益活动;

5.2022级学生。

二、资助标准和资助名额

吉如助困基金会资助标准:每生每年5000元。

吉如助困基金会资助名额:每年资助10人。

三、注意事项

1.原受助学生填写《吉如助困助学金复审推荐表》(附件1)并附吉如助困助学金申请书,学生处对学生2021-2022学年的学习情况进行考核,确定推荐的原受助生本学年是否继续享受资助。对存在违反校纪校规的受助学生,取消本年度资助资格。

2.所有受助学生须品学兼优,无违纪行为。

3.2022-2023学年申请的学生必须填写《吉如助困助学金新生推荐表》(附件2),并附吉如助困助学金申请书。

4.每个学院最多可报2人,也可不报。

5.各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和辅导员应严格按照评审程序,认真审查受助学生申报材料,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主管资助辅导员按照《吉如助困资金会申报报送资料明细》(附件4)收集整理学生材料,于2022年10月14日前将学生资料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附件1:吉如助困助学金复审推荐表

附件2:吉如助困助学金新生推荐表

附件3:吉如助困助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4:吉如助困资金会申报报送资料明细

学生工作处   

2022年10月10日

版权所有:咸阳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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