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第四周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4-03-15   点击数:[]

1.持续做好周末晚点名、晚自习检查、早操检查等工作,切实抓好学生“一日行为规范化”。

2.通过宣传栏、海报、公众号、抖音号等,大力宣传获得2022-2023学年度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业优秀奖学金获得者的优秀事迹。

3.各二级学院选派一名辅导员老师负责学校第三届“点赞榜样”学生表彰颁奖典礼工作,并遴选本学院各类型优秀榜样学生参加典礼。

4.各二级学院分管传染病健康教育专项工作的辅导员,于3月20日(周三)下午15点10分组织20名学生代表,在1号教学楼学术报告厅参加2024年春季传染病健康预防宣讲会。

5.根据《关于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的通知》,摸排2023-2024学年国家助学金获得学生学籍异动情况,并及时上报助学金材料。

6.继续做好重点学生的关注、约谈、追踪及全院心理危机排查相关工作。

7.请申报2024年度高校学生工作研究课题的老师将所有材料于3月20日(星期三)前交至312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电子版发送至xsyxsgzb@163.com。

8.请各二级学院将第九届阳光护航心理育人宣传季院级实施方案及活动统计表于3月20日(星期三)前交至312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电子版发送至xsyxljkzx@163.com。

9.请各二级学院于3月21日(周四)早上8点50分安排专职辅导员参加公寓内务卫生检查督查活动,并对上周存在的问题持续跟进、做好教育引导。

咸阳师范学院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第四周学生公寓值班安排

1.值班时间:每日21:30--次日7:00

2.值班辅导员职责:入住公寓。巡视所负责区域各楼栋及周边,发现并及时处置安全稳定问题及其它突发事件;

3.带班负责人职责:统筹安排检查各楼栋及周边安全情况及辅导员值班情况;牵头负责处置值班期间安全稳定问题及其它突发事件;

4.当值日因故无法值班,可联系其他辅导员代替,报带班负责人同意,并报备学生处。


渭城校区

秦都校区

带班负责人

(负责:5#6#12AB16#

(负责:7#8#9#10#11#14#15#

(负责:1#2#3#4#13#17#18#

职业技术学院
(秦都书院)

2024318

星期一

李瑶5-519

李瑶5-519

黄凯13-223

王丹1-212

自行安排

2024319

星期二

王艇越5-519

王艇越5-519

吴雨桐13-223

张帆15-203

自行安排

2024320

星期三

胡振洋6-219

胡振洋6-219

曹希雨10-221

张聪倩18-110

自行安排

2024321

星期四

谭建平6-219

谭建平6-219

李敏14-113

李娇15-203

自行安排

2024322

星期五

梁国一6-219

梁国一6-219

董扬媚10-221

赵思琪15-203

自行安排

2024323

星期六

李江涛5-519

李江涛5-519

穆俊廷10-223

邓倩3-422

自行安排

2024324

星期日

朱墩子6-219

朱墩子6-219

王若凡13-223

范鹏丽1-212

自行安排


版权所有:咸阳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陕 ICP 备 05001587 号

建议使用 IE6.0 1024x800 以上分辨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