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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国家助学金及贫困生档案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4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安排,现将我校《2022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分配名额》(附件)下发至各二级学院,请各二级按照《关于2021-2022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 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核对2020年秋季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信息的通知》文件要求,开展2022-2023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于11月15日将纸质版及电子版国家助学金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汇总材料(报送附件见:《关于2021-2022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 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学 生 工 作 处

2022年11月4日

2022年秋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

序号

学院名称

国家助学金

建档立卡

特困

一般贫困

1

文学与传播学院

45

12

299

2

数学与统计学院

36

10

260

3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39

10

261

4

化学与化工学院

57

11

273

5

地理与环境学院

16

5

125

6

历史文化学院

11

3

78

7

外国语学院

33

9

235

8

马克思主义学院

25

4

100

9

计算机学院

36

10

234

10

体育学院

41

6

149

11

音乐学院

18

10

249

12

美术学院

31

10

244

13

于右任书法学院

11

5

110

14

教育科学学院

58

17

410

15

经济与管理学院

49

12

298

16

设计学院

30

12

303

17

职业技术学院

106

10

256

18

咸阳职业技术学院

0

2

20

合计

642

159

3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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