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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周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2-04-29   点击数:[]

1.各学院于5月5日(周四)11:00前将核查“五一”假期学生14天健康行程码报告报至教育管理科。如有“五一”假期擅自离校学生,学院还需提交处理结果报告。

2.各学院持续做好学院节假日晚点名、晨午晚检记录汇总、安全日排查、晚自习检查、早操检查、疫情防控等工作,切实抓好学生“一日行为规范化”并按要求做好结果报送;

3.各学院做好2022届优秀毕业生、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相关工作;

4.各学院根据《关于2022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的通知》文件内容,做好2022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学生信息核查工作;

5.各学院及时追踪重点关注学生并将4月份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月报表(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盖章)于5月5日(周四)下午18:00前报送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6.各学院以学院为单位于5月5日前,报送本学院“心相遇·爱同行——心理健康教育伴我成长”主题征文优秀作品两篇,征文汇总表随征文投稿一同发送至邮箱xsyxljkzx@163.com

7.各学院做好公寓稳定安全排查并于5月5日(周四)9:00派一名辅导员,在14#学生公寓大厅集合,进行公寓内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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