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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周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1-11-07   点击数:[]

1.各二级学院在学校学风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本学院的学风检查整改工作,并切实抓好学生“一日行为规范化”;

2.各二级学院于11月11日(周四)17:00前将评优评奖相关材料报送至教育管理科;

3.各二级学院根据《关于参加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通知》《关于2021级学生购买平安意外伤害保险及疾病住院医疗保险的通知》文件安排,做好学生保险相关工作;

4.各学院做好2021级新生普测结果的约谈筛查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5.各学院按照《关于举办班级心理委员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安排督促心理委员参加培训,提前10分钟签到,原则上不准请假;

6.各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全体辅导员于11月11日(周四)9:00在14#学生公寓楼前集合,进行公寓安全卫生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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