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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周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1-11-21   点击数:[]

1.各学院持续做好防疫教育、出市报备、节假日晚点名、晚自习检查、早操检查、冬季校园安全稳定等工作,并按要求做好结果报送,切实抓好学生“一日行为规范化”,学生处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

2.各学院通知转专业学生于11月22日和24日携带原专业学生证到学生处教育管理科换发学生证;

3.各学院11月26日(周五)前将秋冬季学生心理危机情况排查报告报送于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4.各学院按照《关于举办班级心理委员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安排提醒大二心理委员参加培训,提前10分钟签到,原则上不准请假;

5.各学院于11月25日(周四)9:00派一名辅导员,在14#学生公寓大厅集合,进行公寓内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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