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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周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1-11-28   点击数:[]

1.各学院持续做好防疫教育、出市报备、节假日晚点名、晚自习检查、早操检查、冬季校园安全稳定等工作,并按要求做好结果报送,并切实抓好学生“一日行为规范化”,学生处将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抽查;

2.各学院于12月1日(周三)17:00前报送11月份兼职辅导员考勤表纸质版(一式两份)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3.各二级学院做好2021年度班主任和学业导师考核相关工作(详见具体通知)。

4.各学院将11月份大学生心理危机事件月报表(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盖章)于12月1日(周三)中午12:00前报送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5.各学院于11月30日(周二)18:00前将新生测评报告及约谈记录表报送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6.各学院于12月2日(周四)9:00派一名辅导员,在14#学生公寓大厅集合,进行公寓内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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