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社会类助学金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2-02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回报社会、关心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爱心企业为我校捐助了一笔助学金,鼓励和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努力成为品学兼优、对社会有贡献的人。现将我校2021年秋季社会类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遵守社会公德,品行优良;

2.自觉遵守国家法纪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无不及格科目(2021级学生不参考此项);

5.热爱社会公益活动; 

二、资助标准

资助金额:每生1000元。

三、注意事项

1.所有受助学生须品学兼优,无违纪行为。

2.申请社会类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填写《受助申请表》(附件1),并附个人书面申请书(A4纸张,黑色,手写)。

3.各二级学院将推荐评选社会类资助的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4.各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和辅导员应严格按照评审程序,认真审查受助学生申报材料,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

5.各二级学院将材料于2021年12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四、名额分配

结合我校各学院实际情况,现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学院名称

名额

1

文学与传播学院

5

2

数学与统计学院

5

3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4

4

化学与化工学院

5

5

资源环境与历史文化学院

4

6

外国语学院

4

7

马克思主义学院

2

8

计算机学院

4

9

体育学院

3

10

音乐学院

3

11

美术学院

4

12

于右任书法学院

2

13

教育科学学院

8

14

经济与管理学院

5

15

设计学院

4

16

职业技术学院

8

合计

70

附件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社会类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社会类助学金学生汇总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2日   

版权所有:咸阳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陕 ICP 备 05001587 号

建议使用 IE6.0 1024x800 以上分辨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