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回报社会、关心关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爱心企业为我校捐助了一笔助学金,鼓励和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努力成为品学兼优、对社会有贡献的人。现将我校2021年秋季社会类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遵守社会公德,品行优良;
2.自觉遵守国家法纪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学习成绩优良,上一学年无不及格科目(2021级学生不参考此项);
5.热爱社会公益活动;
二、资助标准
资助金额:每生1000元。
三、注意事项
1.所有受助学生须品学兼优,无违纪行为。
2.申请社会类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填写《受助申请表》(附件1),并附个人书面申请书(A4纸张,黑色,手写)。
3.各二级学院将推荐评选社会类资助的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4.各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和辅导员应严格按照评审程序,认真审查受助学生申报材料,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
5.各二级学院将材料于2021年12月1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
四、名额分配
结合我校各学院实际情况,现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
学院名称
|
名额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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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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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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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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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统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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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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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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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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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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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化工学院
|
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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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与历史文化学院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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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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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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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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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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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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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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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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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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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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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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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
3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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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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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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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右任书法学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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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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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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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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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
|
5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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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院
|
4
|
16
|
职业技术学院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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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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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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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社会类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社会类助学金学生汇总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