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学院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园封闭管控期间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安排,做好思想教育、台账管理、信息摸排、晚点名等工作;
2.各学院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社会类助学金推荐工作的通知》安排,做好相关工作并及时报送材料;
3.各学院按照《关于做好2021年度班主任和学业导师考核工作的通知》做好2021年度班主任和学业导师考核相关工作;
4.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二级学院继续做好秋冬季学生心理危机排查重点关注学生约谈工作;
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二级学院继续做好2021级新生测评重点关注学生约谈工作;
6.各学院每日安排学工专人驻校值班,做好学生稳定安全工作;
7.各学院于12月9日(周四)9:00派一名辅导员,在14#学生公寓大厅集合,进行公寓内务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