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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2022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30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2021年学生资助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落实精准资助,深入推进资助育人,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文件内容,现将我校2021-2022学年学生家庭经济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时间

1.2018级、2019级和2020级学生认定时间为8月30日-9月30日;

2.2021级学生认定时间为9月21日-10月30日。

二、认定标准

参照《咸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文件内容执行。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要认真学习中省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文件,统筹安排,合理规划,加强宣传,确保每位学生知晓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的政策和措施。

2.落实责任,要以学生家庭经济认定工作为契机,认真摸排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台账,精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物质帮扶和精神激励。

学生工作处

2021年8月30日

版权所有:咸阳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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