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暂行办法》(咸师院学字〔2016〕3)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学生工作有效良性开展,各二级学院报送两名勤工助学学生(行政助学岗位)用于学生工作办公室的日常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行政助理岗位要求
1.我校在校注册学生;
2.家庭经济困难,曾担任学生干部;
3.2021年家庭遭受洪涝灾害影响的学生优先考虑。
二、报送时间
2021年8月30日-9月3日。
三、报送内容
行政助理岗位汇总表,聘任行政助理岗位学生的学生证、身份证、长安银行卡复印件。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344659187@qq.com。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选聘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担任行政助理一职,并做好学生的日常管理、考勤等工作;
2.各二级学院要落实责任,负责学生资助老师要做好行政助理岗位的培训工作,引导学生积极融入角色,走上工作岗位。
附件:勤工助学(行政助理)汇总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