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组织申报咸阳师范学院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的通知》,现将辅导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项目类别
本次年度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两个资助类别,重点项目每项资助1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0.5万元。重点项目应至少公开发表核心期刊学术论文1篇,一般项目应至少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
二、申报条件
(一)根据辅导员岗位职责,辅导员申报研究课题分为思想理论教育与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辅导员队伍建设和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等方向。
(二)年度项目主持人应满足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 年9月3日后出生);
2.在研的校级科研计划项目主持人不得申报新项目;
3.曾主持过2项校级科研计划项目者,不得再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新项目;
4.曾主持过2项厅局级或1项省部级科研计划项目者,不得再作为项目主持人申报新项目;
5.项目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包括不能作为成员参与其它项目申报);
6.项目组成员参与的项目不能多于2项。
二、研究周期
原则上校级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应在3年内完成;3年内未完成的,撤销立项,对于超期项目的资助经费予以收回。
四、申报材料及报送要求
(一)申报者将附件中的《咸阳师范学院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交学生处审核(附件2);
(二)申报汇总表(附件1);
(三)请于2021年9月22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附件1需加盖学院党委公章;
(四)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xsyxljkzx@163.com。
联 系 人:徐露雯
电 话:029-33722697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9月10日
附件1咸阳师范学院2021年度科研计划项目汇总表(1)
附件2项目申请书(样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