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2022学年度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陕教体办﹝2021﹞2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1-2022校方责任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上报材料
各学院按照附件模板内容填写本院所有在籍在校学生相关信息,并将纸质版(学院盖章、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和电子版材料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二、上报时间:2021年10月20日
三、地点:老图书馆304办公室 学生资助中心
附件:2021-2022学年校方责任保险汇总
学生工作处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