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全省学校2020-2021学年校方责任保险的通知》陕教体办(﹝2020﹞1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20-2021校方责任保险工作通知如下:
一、上报材料
各学院按照附件模板内容填写本院所有在校学生相关信息,并将纸质版(学院盖章、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和电子版材料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二、上报时间:2020年10月23日
三、地点:老图书馆304办公室 学生资助中心
附件:2020-2021学年校方责任保险汇总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0月14日
版权所有:咸阳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陕 ICP 备 05001587 号
建议使用 IE6.0 1024x800 以上分辨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