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评选2019年辅导员单项工作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6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及时总结学生工作经验,鼓励辅导员创新性地开展工作,经党委学工部研究决定,拟评选和表彰一批辅导员单项工作先进个人,具体评选和表彰办法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线专职辅导员

二、评选类别及条件

(一)教育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1.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从事学生工作1年(含1年)以上,工作得到学院和学生的普遍好评;

2.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创造性开展工作,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能较好地使用网络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

3. 工作细致、严谨,按规定时间、程序和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4.能够出色完成《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各项主要工作职责要求,开展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以及日常事务管理工作有特色,在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建设平安校园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

(二)资助育人工作先进个人

1.热爱学生资助工作,业务能力强,熟悉国家、学校相应的资助政策、规章制度及工作程序,勇于开拓创新,创造性地开展学生资助工作;

2.工作细致、严谨,按规定时间、程序和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3.从事学生工作1年(含1年)以上,积极开展资助育人探索,组织学生开展勤工俭学活动,做好学生困难帮扶,在诚信、励志、感恩教育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学生资助工作成效明显。

(三)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个人

1.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掌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技巧。

2.从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1年以上(含1年),工作细致、严谨,按规定时间、程序和要求报送有关材料。

3. 协助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对学生心理问题进行排查疏导,开展心理健康知识普及宣传活动,积极探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工作业绩突出。

(四)学生公寓管理工作先进个人

1.政治觉悟高,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抓实抓好公寓内务卫生,切实维护学生公寓安全稳定;

2.从事学生工作1年(含1年)以上,立足岗位,扎实工作,尽职尽责,按照要求入住辅导员值班室,进行公寓内务卫生检查。

3.工作实践中,识大体,顾大局,具有奉献精神,表现突出。

三、评选名额及评选程序:

1.评选各类单项先进个人6名;

2.经个人申报,由各二级学院分类向党委学工部各推荐1名,全校进行联评,若无合适人选,可不予推荐;

3.各学院将推荐的单项先进个人名单于2020年1月6日前报送至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赵聪处(纸质版和电子版);

4.2020年元月11日在学生处会议室(311室)进行联评。各学院推荐的各类先进个人候选人利用PPT进行工作汇报(6分钟以内),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汇报和工作实绩评选出各类单项先进个人。参评辅导员获单项先进个人不得超过两项。

四、材料报送

联评选出的单项先进个人填写《辅导员单项先进个人审批表》(纸质版加盖公章),于2020年元月12日交至学生处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赵聪处。

附件:辅导员单项先进个人审批表                      

党委学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版权所有:咸阳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陕 ICP 备 05001587 号

建议使用 IE6.0 1024x800 以上分辨率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