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4月至6月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价格临时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陕财办教〔2019〕225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1.2018至2019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6级、2017级和2018级在校学生);
2.凡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得享受生活补贴。
二、补贴标准
每生每月30元,补贴期限为2019年4月至6月,每生补贴共90元。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按照规定,认真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要确保补贴补助资金分配给确需帮助的经济困难学生,严禁“轮流坐庄”、严禁搞“一刀切”。同时二级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大对国家助学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好学生思想引导工作。
2.各二级学院要教育学生用好生活补贴,坚决反对请吃请喝、胡乱花费等现象,一经发现,学校将及时追回补贴资金。
3.请各二级学院于12月6日(周五)前将生活补贴学生名单电子表格(附件1)报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四、名额分配
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共7885名,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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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名称
|
名额
|
1
|
文学与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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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3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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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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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8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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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426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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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化工学院
|
516
|
5
|
资源环境与历史文化学院
|
367
|
6
|
外国语学院
|
426
|
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45
|
8
|
计算机学院
|
444
|
9
|
体育学院
|
265
|
10
|
音乐学院
|
465
|
11
|
美术学院
|
535
|
12
|
于右任书法学院
|
196
|
13
|
教育科学学院
|
743
|
1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658
|
15
|
设计学院
|
526
|
16
|
职业技术学院
|
1112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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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85
|
附件:2019年4月至6月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
学生处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