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至2020年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陕财办教〔2019〕226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1.2019至2020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凡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得享受生活补贴。
二、补贴标准
每生每月30元,补贴期限为2019-2020学年10个月共计300元/人。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规定,认真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要确保补贴补助资金分配给确需帮助的经济困难学生,严禁“轮流坐庄”、严禁搞“一刀切”。同时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大对国家助学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好学生思想引导工作。
2.各学院要教育学生用好生活补贴,坚决反对请吃请喝、胡乱花费等现象,一经发现,学校将及时追回补贴资金。
3.请各学院于12月6日(周五)前将生活补贴学生名单电子表格(附件1)报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
四、名额分配
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共6295名,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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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名称
|
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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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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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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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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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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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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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6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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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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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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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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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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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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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与历史文化学院
|
291
|
6
|
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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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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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
119
|
8
|
计算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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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
|
9
|
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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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
|
10
|
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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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3
|
11
|
美术学院
|
414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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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右任书法学院
|
158
|
13
|
教育科学学院
|
627
|
14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519
|
15
|
设计学院
|
426
|
16
|
职业技术学院
|
957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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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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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19-2020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
学生处
2019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