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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9年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10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了贯彻落实2019年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学生资助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进资助育人,全面构建资助育人质量提升体系,充分发挥学生资助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通知》(陕教贷办【2019】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9年资助育人工作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二.活动时间:2019年5月10日--6月9日

三.参加对象:接受过国家资助(含奖励)的在校学生以及从事资助工作的辅导员老师。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月”活动。

1.举办知识竞赛活动,宣传普及诚信贷款及国家资助政策。

学生处针对国家助学贷款及学生资助工作,将组织开展有关金融常识及资助政策知识竞赛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另行通知);各二级学院要根据《关于做好我校学生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通知》,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倡导诚实守信的道德风尚,有效地将诚信教育转化为学生自觉的素养与行为。

2.举办诚信倡议、撰写诚信家书活动,开展诚信校风、学风、家风教育。

学生处将通过“校园网”“咸师学工”“校讯通”等新媒体,发布诚信倡议书,倡议学生立诚信身、做诚信人、践诚信事、交诚信友,做新时代诚信大学生,加强诚信校园建设。

各二级学院要组织学生开展诚信家书撰写活动,要以“诚信做人、诚实做事”为主题,以传统书信为纽带,向父母汇报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搭建学子与父母沟通的桥梁,提升学生感恩意识,发挥诚信教育的亲和力。

要求参与撰写诚信家书活动的学生比例不得低于受助(含奖励)学生的85%。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动员,认真组织,并将学生家书汇总拍照,于2019年6月9日之前将电子版照片、图片发送至65275187@qq.com邮箱,纸质版加盖公章后送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开展感恩励志教育。

1.推荐“资助宣传形象大使”。

要充分认识到获得“国奖”(含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学生是优秀学生的代表,在学生中更有感召力,更具示范性。同时,他们更了解学生资助政策,对资助工作更有感情,是开展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可靠力量。各二级学院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各推荐2名“国奖”学生担任“资助宣传形象大使”,学生处将对这些学生进行专门培训后,组建立宣讲团,组织这些学生利用假期,回家乡进母校,开展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各二级学院务于2019年6月9日之前将推荐的“资助宣传形象大使”名单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评选2019年度“自强之星”活动。

各二级学院要结合《关于征集2014-2018年我校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感人事迹与典型材料的通知》(2019年3月29日发文),开展2019年度“自强之星”推荐工作。原则上各学院在此通知基础上各推荐2名学生参加学校联评。

各二级学院务于2019年5月12日之前将推荐的学生名单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典型材料未报送的,同推荐名单同时报送)。

3.开展“精准资助助我出彩”主题征文评选活动。

各二级学院务必根据《关于在全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中开展“精准资助助我出彩”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2019年4月17日发文),必须在2019年5月10日前完成征文的初评和报送工作。学生处须在5月20日前,根据通知要求和奖项设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推荐其中一等奖前三名作品推荐参加陕西省联评。

(三)开展社会责任感教育。

各学院要根据《咸阳师范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实施办法》,组织受助学生参加义务劳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要在本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学院办公室、实验室、语音室、资料室等科室设置义务劳动固定岗位(行政助理岗、图书资料助理岗、实验助理岗、教学助理岗、科研助理岗),原则上每个办公室设置岗位不少于3人,每生每个岗位一学年工作时长不少于20个小时。学生处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开展学校职能部门的义务劳动和志愿者服务工作,同时依托“美国角声儿童之家”,打造特色鲜明,形式多样的志愿者服务活动。

各学院在开展义务劳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前须有安排方案或策划书;活动中要有考核、考勤记录,能提供活动的照片、图片等;活动结束后要有总结。

(四)开展“资助育人先进个人”评选活动。

为了进一步提升全校学生资助育人工作整体水平,宣传在资助育人工作中成效显著的个人,本次面向全校开展“资助育人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活动。凡从事学生资助管理相关工作满1年以上的辅导员及学生资助管理人员,均可参加评选。符合条件的个人提出申请,填写《咸阳师范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附件一)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经各二级学院及所属部门审核后于2019年5月20日前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每院限报一人。学生处将根据2018年度各院学生资助工作情况及申请人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进行公示。对本次评选出的先进个人,学校将进行表彰奖励。

(五)开展受助学生心理帮扶活动。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受助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认真开展受助学生心理帮扶活动。要通过建立心理档案,开展团体心理辅导,定期个别访谈等形式,指导受助学生提高心理自助能力,培养受助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搭建桥梁,积极引导受助学生开展心理咨询服务。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学生资助育人对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要加强谋划统筹和组织落实,将资助育人融入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校园文化建设之中,推进资助育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重在落实,全员参与。各学院要全面动员,认真组织,保障资助育人工作深入开展。要结合学生成长成才特点及本学院特色,切实增强资助育人工作的感染力和实效性,进一步提升我校资助育人成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各学院要紧密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运用校园文化平台和各类活动载体,弘扬资助育人正能量,深入发掘优秀学生典型,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联系人:李延       电 话:33720578

学生处

2019年5月7日

附件1

咸阳师范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先进个人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2寸证件照

政治

面貌

民族

资助工作年限

学历

本人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及职务

个人事迹摘要(不超过300字)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单位推荐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学生处

意见

负责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1.其他相关材料可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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