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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06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我校2019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9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要求进步,模范遵守校纪校规。

2.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能力、语言表达和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

3.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或担任社会工作,表现突出。

4.本科学生连续三年、专科学生连续两年荣获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三、评选程序

1.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按照《咸阳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采取学生申请,学院审查,按名额择优推荐,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处审查。

2. 学生工作处评议推荐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有关评选文件,广泛宣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2.各二级学院成立评优工作评选小组,负责本学院的初审和推荐工作。

3.各二级学院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审条件,确保评优工作顺利开展。

五、报送材料要求

2019年5月16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结果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教育管理科,具体材料为:

1.“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推荐结果报告(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审批表(一式两份,学生工作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3.“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个人单行材料(500-1000字、含入校以来获得主要荣誉等信息。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以学院+姓名命名);

4.“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证件照、生活照各一张(电子版、蓝底、JPG格式、小于2M、以学院+姓名+手机号码命名)。

附:咸阳师范学院2019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咸阳师范学院

2019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学院

优秀毕业生

优秀毕业生干部

文学与传播学院

5

1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3

1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4

1

化学与化工学院

3

1

资源环境与历史文化学院

4

1

外国语学院

4

1

政治与社会学院

2

1

计算机学院

3

1

体育学院

2

1

音乐学院

4

1

美术学院

4

1

于右任书法学院

1

1

教育科学学院

6

1

经济与管理学院

5

1

设计学院

6

1

职业技术学院

9

2

校学生会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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