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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录2018年陕西省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信息的通知(紧急)
发布时间:2018-11-23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通知,现对未在第一批和第二批陕西省核查名单里的学生进行补录。

要求:

1. 依照陕西省扶贫办和陕西省教育厅相关文件规定,2016年1月1日前已脱贫的学生不纳入(不收取证明表)2018年建档立卡学生档案库。

2. 学生本人需提供当地扶贫办开具的《高等学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情况证明表》,必须有脱贫时间,经办人办公电话。学院收集并审核《证明表》后,需电话核实,负责人签字并标明核实时间及情况。

3. 填写《咸阳师范学院2018年陕西省待核查建档立卡学生汇总》表于2018年11月27日(周二)下午6点前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版权所有:咸阳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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