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5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充分展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高校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促进他们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省教育厅拟从2025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中遴选优秀代表,通过人民日报、厅官网、“青春榜样说”活动等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现将获奖学生先进事迹材料报送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名额
从本学院获得2025年度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中择优选报事迹材料,限报1人。
二、报送材料内容
(一)个人简介
内容包括推选学生姓名、民族、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学段、所获奖项和荣誉(校级以上)、科研成果、简要事迹等。所获奖项和荣誉应按奖学金、荣誉称号、竞赛等顺序排列,同一类奖项按级别由高到低排列。简要事迹要突出重点,有具体内容或成绩作为依据和支撑,客观公正、充分体现学生特点。个人简介可参照示例编写(详见附件1),每位学生总字数不超过300字。
(二)个人成果统计表
内容包括推选学生个人信息、所获奖项和荣誉、科研成果、实践经历等,仅填写最具有代表性的奖项、荣誉和成果(详见附件2)。
(三)个人照片
推选学生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白色背景,JPG格式,大小不低于3MB。
三、有关要求
各二级学院请于2025年3月5日(星期四)前将相关材料报送学生资助中心,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学生工作处
202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