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8-2019年大中专院校和中职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补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教〔2018〕231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范围
1.2018至2019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凡违反校纪校规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不得享受生活补贴。
二、补贴标准
每生每月30元,补贴期限为2018-2019学年10个月共计300元/人。
三、报送时间及要求
1.各学院要按照规定,认真落实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要确保补贴补助资金分配给确需帮助的经济困难学生,严禁“轮流坐庄”、严禁搞“一刀切”。同时各学院要进一步加大对国家助学政策的宣传力度,做好学生思想引导工作。
2.各学院要教育学生用好生活补贴,坚决反对请吃请喝、胡乱花费等现象,一经发现,学校将及时追回补贴资金。
3.请各学院于12月7日(周五)前将生活补贴学生名单电子表格(附件1)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名额分配
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贴共5560名,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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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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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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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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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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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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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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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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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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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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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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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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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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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化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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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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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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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环境与历史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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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9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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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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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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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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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与社会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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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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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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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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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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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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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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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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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
|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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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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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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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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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右任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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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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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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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9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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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与管理学院
|
436
|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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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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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
|
16
|
职业技术学院
|
784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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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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