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我校2018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8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要求进步,模范遵守校纪校规。
2.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能力、语言表达和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
3.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或担任社会工作,表现突出。
4.本科学生连续三年、专科学生连续两年荣获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三、评选程序
1.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按照《咸阳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采取学生申请,学院审查,按名额择优推荐,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审查。
2.学生处评议推荐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有关评选文件,广泛宣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2.各二级学院成立评优工作评选小组,负责本学院的初审和推荐工作。
3.各二级学院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审条件,确保评优工作顺利开展。
4.请各二级学院于2018年5月18日前,将推荐结果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教育管理科,具体材料为:
(1)“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推荐结果报告(需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
(2)“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审批表(一式两份,学生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3)“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个人500-1000字单行材料;
(4)“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个人电子版生活彩照(注明学院、姓名及获得荣誉等信息,以学院为单位上报)。
咸阳师范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学院
|
校级优秀毕业生
|
优秀毕业生
|
优秀毕业生干部
|
文学与传播学院
|
6
|
1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3
|
1
|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
4
|
1
|
化学与化工学院
|
3
|
1
|
资源环境与历史文化学院
|
4
|
1
|
外国语学院
|
4
|
1
|
政治与社会学院
|
1
|
1
|
计算机学院
|
4
|
1
|
体育学院
|
2
|
1
|
音乐学院
|
4
|
1
|
美术学院
|
5
|
1
|
于右任书法学院
|
1
|
1
|
教育科学学院
|
4
|
1
|
经济与管理学院
|
6
|
1
|
设计学院
|
6
|
1
|
校学生会
|
|
2
|
合 计
|
57
|
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