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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咸阳师范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5-03   点击数:[]

  各学院: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在我校2018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18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要求进步,模范遵守校纪校规。

  2.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能力、语言表达和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

  3.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或担任社会工作,表现突出。

  4.本科学生连续三年、专科学生连续两年荣获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三、评选程序

  1.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按照《咸阳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采取学生申请,学院审查,按名额择优推荐,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审查。

  2.学生处评议推荐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有关评选文件,广泛宣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2.各二级学院成立评优工作评选小组,负责本学院的初审和推荐工作。

  3.各二级学院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审条件,确保评优工作顺利开展。

  4.请各二级学院于2018年5月18日前,将推荐结果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教育管理科,具体材料为:

  (1)“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推荐结果报告(需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

  (2)“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审批表(一式两份,学生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3)“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个人500-1000字单行材料;

  (4)“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个人电子版生活彩照(注明学院、姓名及获得荣誉等信息,以学院为单位上报)。


咸阳师范学院2018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学院

校级优秀毕业生

优秀毕业生

优秀毕业生干部

文学与传播学院

6

1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3

1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4

1

化学与化工学院

3

1

资源环境与历史文化学院

4

1

外国语学院

4

1

政治与社会学院

1

1

计算机学院

4

1

体育学院

2

1

音乐学院

4

1

美术学院

5

1

于右任书法学院

1

1

教育科学学院

4

1

经济与管理学院

6

1

设计学院

6

1

校学生会

2

合 计

57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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