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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学生工作任务目标”自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5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关于下达各二级单位2017年目标任务的通知》(咸师院党发【2017】6号)文件精神,为了做好2017年度“学生工作任务目标”考核工作,经学生处研究,先期开展各二级学院自评工作。请各二级学院对照“学生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自评打分,并将自评打分结果按“二级指标”归类后于2017年12月13日交学生处综合科。

  2017年学生工作目标任务(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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