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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度社会类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7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经与陕西省政府侨务办公室和咸阳市政府侨联积极联系,美国角声基金会和新加坡华侨继续在我校捐资设立“美国角声助学金”和“新加坡华侨助学金”,旨在奖励和帮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立志成才,回报社会。现就我校2017年度社会类助学金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诚实守信,乐于助人,遵守社会公德,品行优良;

2.自觉遵守国家法纪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学习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5.同等条件下学生干部优先;

6.热爱社会公益活动。

二、奖助学金项目和资助标准

1.美国角声基金会资助金额:每生每年3000元。

2.新加坡华侨资助金额:每生每年2000元。

三、注意事项

1.所有受助学生须品学兼优,无违纪行为,无不及格成绩。

2.申请社会类助学金的学生必须填写《2017年受助申请表》(附件1),并附个人书面申请书(A4纸张,黑色,手写)、上学期学习成绩单(教务系统导出),一式两份。

3.各学院将推荐评选社会类资助的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学生处已对所有原受助学生进行年度中期考核,对存在违反校纪校规,考试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取消资助资格。

5.各学院主管领导和辅导员应严格按照评审程序,认真审查受助学生申报材料,确保相关材料完整、真实。

6.各学院将材料于12月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名额分配

结合我校各学院实际情况,现名额分配如下:

序号

学院

新增名额

原受助生

1

文学与传播学院

2

2(焦文波、隗玲玲)

2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4(吕彩虹、杨光照、王梦林、贺宇欣)

4(马莉、张童、郑添荣、沈益水)

3

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

0

4(李利利、牟鑫

曹福梅、白洋)

4

化学与化工学院

3(白娇娇)

1(刘柱)

5

资源环境与历史文化学院

0

4(司山冲、刘楠

雷锦婷、何启欣)

6

外国语学院

2

1(蔡浩)

7

政治与社会学学院

1(李慧敏)

1(白玉福)

8

计算机学院

1(衡维)

4(袁伟伟、樊华、宋旭涛、王道宁)

9

体育学院

0

4(纪宏香、张坤、赵单龙、张永龙)

10

音乐学院

0

1(肖玉娟)

11

美术学院

3

12

于右任书法学院

1

1(袁森)

13

教育科学学院

1

3(张甜甜、白雪、毛祎)

14

经济与管理学院

1(赵博玉)

2(郭子仪、许欢)

15

设计学院

0

4(王渊鹏、翟洁、孟倩、赵涵)

16

职业技术学院

3

合计

22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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