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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辅导员专题培训班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7-10-16   点击数:[]

  为了深入贯彻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的相关要求,切实提高我校全体辅导员履职尽责能力,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学校决定举办2017年辅导员专题培训班,现将培训班学习工作安排如下:

  一、培训对象

  全体辅导员,包括各二级学院党委副书记、团委书记、学工办主任。

  二、培训时间

  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1月30日

  三、培训方式

  以辅导员工作职责为主线,以探究式学习为主要形式。通过辅导报告、自主阅读、撰写读书笔记和发言提纲、分组讨论、集中交流、专题研讨、项目驱动等方式,聚焦辅导员工作职责,明确职责内涵要求,依据学生思想现状,探索科学工作的方法,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

  四、学习资料

  1.《习近平关于社会主义政治建设论述摘编》;

  2.《习近平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论述摘编》;

  3.咸阳师范学院2017年辅导员专题培训班学习材料汇编;

  4.《咸阳师范学院学生手册》(2017版)。

  五、进度安排(集中交流研讨阶段)

  专题内容

  时间

  第一专题

  培训班开班式

  《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解读

  第七周

  第二专题

  学风建设、党团和班级建设

  第八周

  第三专题

  思想政治教育和价值引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

  第九周

  第四专题

  学生日常事务管理、校园危机事件应对

  第十二周

  第五专题

  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

  第十三周

  第六专题

  理论和实践研究

  结业

  第十四周

  备注:各学院要按照进度安排,精心组织,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讨每一次学习主题,结合本学院工作实际,形成大会书面交流材料,交流材料纸质版(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会议前一天报送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

  六、学员分组(分组学习阶段)

  第一组召集人:李永涛

  参加人员:文学与传播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和资源环境与历史文化学院5个学院全体辅导员;

  第二组召集人:张龙

  参加人员:外国语学院、政治与社会学学院、计算机学院、体育学院和音乐学院5个学院全体辅导员;

  第三组召集人:赵丽

  参加人员:经济与管理学院、美术学院、教育科学学院、设计学院和于右任书法学院5个学院全体辅导员;

  第四组召集人:晁化平

  参加人员:职业技术学院全体辅导员。

  各学习小组要结合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学习资料,组织两次专题学习活动。各学习组召集人、各二级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要做好分组学习前的准备工作,提前一周将本小组学习时间、地点和学习内容,报学生工作处教育管理科,以便安排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参加讨论学习。

  七、学习要求

  1.遵守学习纪律,积极参加学习活动。按每周通知要求,准时到达学习地点参加学习。不迟到、不早退。确因有要事不能参加时,向组织部请假,并按要求上交相应学习报告。

  2.认真阅读思考,精心撰写学习心得。聚焦职责专题,认真学习相关政策,阅读有关原著,召开学生座谈会,摸清学生思想动态和诉求,结合自己工作困惑,探讨提高工作效力的方法。作好学习笔记,撰写高质量的学习心得,做到言之有物、有理、有据,不弄虚作假,不应付差事。

  3.深入交流研讨,主动发言献计献策。围绕要改善什么?要改善成什么样子?怎样才能有效地、一步一步地落实这些改善?积极思考,换位思考,虚心倾听,不作旁观者;联系实际,抛出困惑,献出方略,不人云亦云;聚焦主题,言简意赅,观点明确,不臆想假设。

  4.坚持学以致用,切实提高工作成效。培训的目的在于提高工作效力,推动工作发展。学习必须联系实际,在做中学,在学中干,在干中提高。反对空对空、说一套做一套,更不能以学习为借口,拖延工作、慢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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