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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9-14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2026年学生资助工作要点》文件精神,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推进学生资助从“保障为主”向“保障和发展并重”转型,推动学生资助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文件内容,现将我校2026-2027学年学生家庭经济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定时间

1.2023级、2024级和2025级学生认定时间为914-930日;

2.2026级学生认定时间为914-1015日。

二、认定标准

参照《咸阳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咸师院发〔201926 号)文件内容执行。

三、上报时间:20261016

四、上报材料要求

1.2026-2027学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报告,包含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小组名单、认定程序、公示情况、举报处理、党政联席会议记录等内容;

2.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情况照片(电子版);

3.报送《20262027年陕西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人数统计表》(附件1)《2026-2027学年陕西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电子档案》(附件2)电子版。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要认真学习中省、学校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相关的文件,统筹安排,合理规划,加强宣传。结合本学院实际情况,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QQ群、微信群等方式,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确保每位学生知晓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的政策和措施。

2.落实责任,要以学生家庭经济认定工作为契机,认真摸排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台账,精准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物质帮扶和精神激励工作。

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学生资助中心联系。

联系人:刘颖 联系电话:029-33720578

问题反馈邮箱:xszzwtfk@163.com

                                                            学生工作处

2026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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