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资助育人工作实施暂行办法》规定,经研究,自2017年秋季学期起在校内设置学生义务劳动岗位。现将申报事项安排如下:
凡有用工需求的校内部门,请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工作处提出申请,填写《咸阳师范学院义务劳动岗位设置申请表》(附件1),于9月29日前交至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工作处对各部门申报的岗位及人数进行核定并负责协调分配。
附件:咸阳师范学院义务劳动岗位设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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