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分类优化调整完善学生资助政策,推动教育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陕教工〔2021〕156号)文件精神,现需依照《咸阳师范学院2023年春季已认定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信息汇总表》(附件),核查学生学籍异动情况。请各二级学院于2023年10月23日(周一)中午12点前将纸质盖章签字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学生资助中心刘颖老师处。
情况说明:
1.已毕业、休学、退学、参军入伍等未注册学生请在《咸阳师范学院2023年春季学期已认定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汇总表》中用红笔标注;
2.对于表中的转学院学生,由表上显示的学院进行核查、修改信息、签字;
3.格式要求: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竖版打印、被核查人签字、标注备注项(红笔)。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