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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第十周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3-10-27   点击数:[]

1.各二级学院在学校学风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本学院的学风检查整改工作,并切实抓好学生“一日行为规范化”。

2.各二级学院按照《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好各项评优工作,于11月3日(周五)17:00前报送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教育管理科。

3.各二级学院按照《咸阳师范学院2023年度法制教育进校园暨秋冬季安全专题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做好专题教育相关工作。

4.各二级学院根据《关于做好我校学生2023-2024学年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上报学生材料,完成我校2023年学生工作。

5.各二级学院根据《关于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上报通知要求资料。

6.各二级学院根据《关于报送国家助学金及贫困生档案库的通知》要求,按时报送国家助学金材料至学生资助中心。

7.各二级学院继续做好重点学生的关注、约谈、追踪相关工作。

8.各二级学院安排大一心理专干(心理委员、宿舍长)按照相关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心理中心开放周活动。

9.各二级学院于11月1日下午6:00前将10月月报表交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yxljkzx@163.com。

10.做好周四(11月2日)内务卫生检查工作。

咸阳师范学院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第10周学生公寓值班安排

1.值班时间:每日21:30--次日7:00

2.值班辅导员职责:入住公寓。巡视所负责区域各楼栋及周边,发现并及时处置安全稳定问题及其它突发事件; 

3.带班负责人职责:统筹安排检查各楼栋及周边安全情况及辅导员值班情况;牵头负责处置值班期间安全稳定问题及其它突发事件;

4.当值日因故无法值班,可联系其他辅导员代替,报带班负责人同意,并报备学生处。


渭城校区

秦都校区

带班负责人

(负责:5#6#12AB16#

(负责:7#8#9#10#11#14#15#

(负责:1#2#3#4#13#17#18#

职业技术学院
(秦都书院)

2023年10月30日

星期一

李江涛5-519

李江涛5-519

高源14-113

宁洁1-212

自行安排

2023年10月31日

星期二

朱墩子6-219

朱墩子6-219

王一帆14-113

李娇娇18-110

自行安排

2023年11月1日

星期三

杨光泽12B-310

杨光泽12B-310

吴雨桐13-223

岳宇培1-212

自行安排

2023年11月2日

星期四

贠征12B-310

贠征12B-310

曹希雨10-221

王艺帆3-422

自行安排

2023年11月3日

星期五

黄怡轩16-104

黄怡轩16-104

李敏14-113

吴凡15-203

自行安排

2023年11月4日

星期六

王保全5-519

王保全5-519

董扬媚10-221

张丽芳3-422

自行安排

2023年11月5日

星期日

崔顺喆16-104

崔顺喆16-104

穆俊廷10-223

张晔15-203

自行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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