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二级学院在学校学风检查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做好本学院的学风检查整改工作,并切实抓好学生“一日行为规范化”。
2.各二级学院按照《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度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精心组织好各项评优工作,于11月3日(周五)17:00前报送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教育管理科。
3.各二级学院按照《咸阳师范学院2023年度法制教育进校园暨秋冬季安全专题教育实施方案》要求,做好专题教育相关工作。
4.各二级学院根据《关于做好我校学生2023-2024学年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上报学生材料,完成我校2023年学生工作。
5.各二级学院根据《关于2022-2023学年度国家励志奖学金2023-2024学年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按时上报通知要求资料。
6.各二级学院根据《关于报送国家助学金及贫困生档案库的通知》要求,按时报送国家助学金材料至学生资助中心。
7.各二级学院继续做好重点学生的关注、约谈、追踪相关工作。
8.各二级学院安排大一心理专干(心理委员、宿舍长)按照相关通知要求按时参加心理中心开放周活动。
9.各二级学院于11月1日下午6:00前将10月月报表交至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syxljkzx@163.com。
10.做好周四(11月2日)内务卫生检查工作。
咸阳师范学院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第10周学生公寓值班安排 |
1.值班时间:每日21:30--次日7:00; 2.值班辅导员职责:入住公寓。巡视所负责区域各楼栋及周边,发现并及时处置安全稳定问题及其它突发事件; 3.带班负责人职责:统筹安排检查各楼栋及周边安全情况及辅导员值班情况;牵头负责处置值班期间安全稳定问题及其它突发事件; 4.当值日因故无法值班,可联系其他辅导员代替,报带班负责人同意,并报备学生处。 |
| 渭城校区 | 秦都校区 |
带班负责人 | (负责:5#、6#、12AB、16#) | (负责:7#、8#、9#、10#、11#、14#、15#) | (负责:1#、2#、3#、4#、13#、17#、18#) | 职业技术学院 (秦都书院) |
姓 名 | 姓 名 | 姓 名 |
2023年10月30日 | 星期一 | 李江涛5-519 | 李江涛5-519 | 高源14-113 | 宁洁1-212 | 自行安排 |
2023年10月31日 | 星期二 | 朱墩子6-219 | 朱墩子6-219 | 王一帆14-113 | 李娇娇18-110 | 自行安排 |
2023年11月1日 | 星期三 | 杨光泽12B-310 | 杨光泽12B-310 | 吴雨桐13-223 | 岳宇培1-212 | 自行安排 |
2023年11月2日 | 星期四 | 贠征12B-310 | 贠征12B-310 | 曹希雨10-221 | 王艺帆3-422 | 自行安排 |
2023年11月3日 | 星期五 | 黄怡轩16-104 | 黄怡轩16-104 | 李敏14-113 | 吴凡15-203 | 自行安排 |
2023年11月4日 | 星期六 | 王保全5-519 | 王保全5-519 | 董扬媚10-221 | 张丽芳3-422 | 自行安排 |
2023年11月5日 | 星期日 | 崔顺喆16-104 | 崔顺喆16-104 | 穆俊廷10-223 | 张晔15-203 | 自行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