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国际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的通知>》(陕教办〔2023〕30号)文件精神,为扎实推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平稳、健康发展,切实做好我校学生2023年生源地信用贷款本息回收工作,现将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宣传教育
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学习并领会《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国际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回收工作的通知>》(陕教办〔2023〕30号)文件精神,加大宣传力度,提升学生诚信意识,多措并举地开展助学贷款政策宣传工作,帮助贷款学生和家长方便快捷地了解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流程、还款方法及未按时还款产生的危害等,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及时履行助学贷款的还款义务。
二、工作安排
(一)还款方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本息全部采用电子化方式回收,通过支付宝和POS机两种方式,不接受其他渠道还款。
(二)时间安排。12月20日前须联系到每一个逾期还款学生(附件2),告知其还款时间(每年12月20日为最晚还款时间)和逾期本息。
三、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管理,完善本息回收工作机制。要建立本学院毕业生贷款本息催收机制,扎实开展逾期还款毕业生贷款本息的催收工作,确保逾期还款毕业生诚实守信、按时履约。
(二)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此项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参考附件1,包含本学院助学贷款本息回收情况),于2024年1月4日前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中心。
学生工作处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