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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5   点击数:[]

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单项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办法》,学校决定在2022届毕业生中开展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2届全日制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标准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要求进步,模范遵守校纪校规。

2.学习刻苦、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工作能力、语言表达和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

3.积极参加社会活动或担任社会工作,表现突出。

4.本科学生连续3年、专科学生连续2年、专升本和第二学位1年荣获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

5.已就业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三、推荐名额

各学院按照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名额分配表中中名额限额推荐。已经推荐为省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优秀毕业生干部的毕业生确定为校级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不占推荐名额。

三、评选程序

评选推荐按照学生本人申请、学院(部门)初评推荐、学生工作处复审,学校公示,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学生学习有关评选文件,广泛宣传,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2.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成立评优工作评选小组,负责本学院(部门)的初审和推荐工作。

3.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审条件,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五、报送材料及要求

2022年5月12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结果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教育管理科:

1.“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推荐结果报告(含推荐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名单)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

2.“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学生工作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

3.“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个人材料包电子版(以学院简称+姓名+手机号码命名)。包括:(1)个人事迹单行材料(500-1000字、含入校以来获得主要荣誉和事迹等信息)(2)证件照(蓝底)、生活照各1张(JPG格式、2M左右)。

附:咸阳师范学院2022届优秀毕业生和优秀毕业生干部名额分配表

学生工作处    

2022年4月25日

版权所有:咸阳师范学院党委学生工作部(处)    技术支持:信息化建设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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