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教党〔2018〕41号)相关精神和要求,进一步推进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培育大学生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的积极心态,引导广大学生以实际行动自助自律。根据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关于开展陕西高校第六届“阳光护航”心理育人宣传季实践活动的通知》(陕教工生办〔2021〕1号)对高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于2021年3月至6月开展咸阳师范学院第六届“阳光护航”心理育人宣传季系列活动。具体如下:
一、活动主题
打开心灵之门 开启阳光之路
二、活动目的
通过组织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针对性且参与性强的活动,在全校学生中营造一种了解心理健康、重视心理健康的氛围;在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的同时为学生搭建锻炼心理品质的平台,全方位提升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素质水平。
三、活动时间
2021年3月-6月
四、活动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五、活动内容
(一)校级活动
1.“3·25 善爱我——关爱自我,让心灵插上翅膀”主题宣传标语征集活动
活动目的:“3·25”心理健康日从心理学角度来倡导学生善待自己、关爱自己,怀着温暖、包容的情谊欣赏和接纳全部的自己,引导学生自觉、自主关注心理健康,提升心理品质。
活动时间:3月-4月
活动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活动安排:通过“咸师心理中心”公众号进行活动征集和推广,并进行评选。
2.心理健康科普知识竞赛
活动目的:进一步丰富校园心理文化,推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营造浓厚的心理健康教育氛围;提高大学生心理健康意识、心理防护意识和心理调适能力。
活动时间:4月
活动对象:全体在校学生
活动安排:以线上初赛和线下决赛的形式开展竞赛(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心理委员培训
活动时间:4月-5月
活动对象:大一各班心理委员
活动目的:明确心理委员的工作职责和定位;及时了解班级同学的心理健康状况,提高学生心理互助、自助意识的能力;充分发挥心理委员在我校学生心理危机预防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活动安排:组织讲座并参加mooc学习(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心理情景剧展演
活动目的:以大学校园生活为主题,结合身边发生的心理案例,演绎生活中的复杂矛盾与心理困惑,引导当代大学生正确对待、处理心理问题。
活动时间:4月-6月
活动安排:将评选出的优秀剧目进行展演(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5.心灵之树——发现爱、感受爱、传递爱
活动目的:以朋辈互动的方式增强学生之间的沟通与交流,使学生在面临相似困难、挫折与挑战时能够更加灵活和有效的处理问题,为适应陌生环境和独立解决问题奠定坚实的心理基础。
活动时间:6月
活动对象:全体在校毕业生
活动安排:本次活动主要让毕业生以“阅历导师”的身份在“叶子”上写下自己在大学期间感悟最深的一件事以及从中学到的经验和道理;将“叶子”进行收集整理,合作出“心灵之树”,让学生能够更好的发现爱、感受爱、传递爱。
(二)院级活动
各二级学院在积极参加校级层面活动的基础上,结合本次宣传季实践活动主题,根据专业特色策划和打造本学院品牌活动,形式不限。
六、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宣传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心理育人宣传季实践活动,结合本院实际,突出主题、展现特色,精心设计各项活动;活动要注重实效,内容积极健康,形式生动新颖,具有时代性和趣味性;要切实帮助学生树立关爱自我、积极求助、正视问题的心理健康理念,调动大学生自我认识、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成长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当前疫情防控常态化预防心理问题提供良好的条件。
(二)积极落实,认真总结
在活动期间,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统筹部署协调,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协助,充分发挥班级心理委员、宿舍长的作用,调动每一名学生的积极性,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各项活动,并于4月10日之前将本学院活动方案报送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各学院要认真做好总结工作,并将活动总结(附照片、截图、视频等活动资料)、2021年大学生心理育人宣传季实践活动数据统计表等材料,于6月10日前报送学生工作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三)遵守规定,保障安全
宣传季实践活动期间,线下活动必须遵守学校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心理育人宣传实践活动数据统计表